華僑生報名條件
華僑考生,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,并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(截止報名結束日),2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,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。
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,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(含5年)合法居留資格,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,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的,也可以參加報名。
中國公民出國留學(包括公派和自費)在外學習期間,或因公務出國(包括外派勞務人員)在外工作期間,均不視為華僑。
舉例:以2019年參加全國聯招的華僑考生為例,報名前2年和5年分別指:2017年4月1日-2019年3月31日和2014年4月1日-2019年3月31日。
1個月按30天計算,18個月即540天,30個月即900天。
【華僑考生資格變化】
在原只限定考生華僑身份的基礎上,增加要求考生父母一方也應具備華僑身份。
同時嚴格執行國務院僑辦有關規定,并由各地僑務部門審核,明確界定華僑身份,且明確華僑考生在住在國居留最短時間要求。
特別提醒:對于具有華僑身份但實際一直在國內居住、學習或在住在國居留時間達不到規定要求的,不能參加聯合招生考試。但若符合國內高考報名條件的,可在國內參加高考。
【華僑考生須出具的材料】
1.與其具有華僑身份父、母一方法律關系的證明文書(如考生父母均已離世,需出具考生父母華僑身份證明、死亡證明等相關法律材料);
2.由中國駐外使(領)館開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獲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認證書(中文版,須注明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時間及2年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),或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認證書(中文版,須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的連續時間及5年以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);
3.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。若定居在尚未與中國建交國家,須出示同中國和其定居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(領)館辦理的居留權認證,和中國駐第三國的使(領)館開具的認證書(中文版,須注明取得居留權的時間)。
2019年聯考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,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為網上報名時間,3月16日至3月31日為現場確認報名時間(現場確認報名具體安排以各考區公告為準,2020年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25日)。
華僑考生須在廣州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報名,考試地點可以選擇北京、上海、福州或廣州。
國內考生如何成為華僑生?
根據華僑生報考新規要求,考生需要有海外長期或永久居留身份。3個歐洲移民項目任您選:
1.西班牙投資移民,購買50萬歐元房產獲得居留身份;
2.希臘投資移民,購買25萬歐元房產獲得居留身份;
3.馬耳他投資移民,購買25萬歐元國債獲得居留身份;
通過以上移民項目取得歐洲國家的長期或永久居留,考生在華僑生聯考的前兩年到國外就讀及居住,不僅能滿足華僑生聯考的報考資格,還能大大提高語言能力,一舉雙得。
小編提醒大家,面對移民政策的多變,有移民規劃的家庭應趕在未知的重大變動之前趁早辦理,畢竟早申請早受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