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民政策
2014年10月22日,國外房產投資促進署、希臘發展部和希臘內政部在雅典聯合召開了有關《希臘投資移民促進法案》實施情況的會議。 希臘內政部秘書長Mr. Syrigos明確肯定,希臘政府對投資房產并達到25萬歐元(相當于人民幣175萬元左右)以上的第三國公民頒發的是永久居留(PR),永久居留許可每5年更新一次,只要不出售該房產,該居留許可便可無限次更新。 經希臘國會批準,根據編號4146/2013《希臘投資移民促進法案》:愿意投資希臘不動產的在希臘居住或是養老的無工作的非歐盟公民,只有購買25萬歐元以上的房產所有權,一家人就可以申請得到希臘的永久居留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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